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华锦: 新华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华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张航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号)。主要内容包括:

  1. 收入确认不规范:子公司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时点为发票开具时点的情况,未严格执行公司会计政策。
  2. 应收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青岛森汇对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低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终止确认;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但计入应收账款。
  3. 会计凭证管理不规范:青岛森汇收入确认凭证、成本结转凭证未附完整原始单据,电子记账凭证与纸质记账凭证存在不一致。
  4. 个别交易未记账:青岛森汇通过供应商划转资金未予记账。

上述问题违反了多项法规,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张航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股东利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新华锦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