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洋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受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2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6,568,502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1) 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2)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7) 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