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与海南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C0104-1地块,面积为142227.16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出让价款为人民币95,576,700元,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此前,公司在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海南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负责“东鹏饮料集团海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与生产经营。
此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助于推进海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优化公司产能布局,缓解未来产能瓶颈压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不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审批手续、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加强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