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1月1日和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及更正补充公告。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14:30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4名,代表股份111,104,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3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对持股低于5%的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