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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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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场会议在广州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大厦16层会议室举行,董事长方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746,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7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837,373股;网络投票股东共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09,618股。中小投资者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900股。

表决结果显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得99.9661%的同意票,《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获得99.9705%的同意票。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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