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15:30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8人,代表股份527,574,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23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526,755,0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446%,中小股东同意76,823,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