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和31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9点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60号3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2025年1月8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1月13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聘请的律师等。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2,904,977股;网络投票股东276人,代表股份38,620,034股,总计3033人,代表股份251,614,511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个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通过,其余议案获得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