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1年和2024年股权激励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2021年股权激励方面,公司回购注销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572股,回购价格为11.2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477,444.98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4,394份。2024年股权激励方面,公司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700股,回购价格为6.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687,879元。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预计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