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28号)。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503,857,924股,占99.1663%;2)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503,257,646股,占99.0482%;3)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股东同意27,013,776股,占85.4666%,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