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发行人注册资本5,049,861.1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长利,业务范围涵盖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和供应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9亿元,将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发行人已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也同意本次发行。保荐人核查确认,发行人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且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情形。此外,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确保资金用途合规。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