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单台机组容量为1,200兆瓦。该项目于2022年取得《关于广东陆丰核电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的批复》,2023年、2024年分别取得所需海域、土地权属证书。报告期内,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非农用建设受到行政处罚。2021年,“在建工程——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期末余额为82,947.37万元。根据发行人IPO招股说明书,首发募投项目“防城港3号、4号机组项目”预计于2022年投产。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但防城港项目由于4号机组仍在建尚未产生效益;2024年5月25日,广西防城港核电4号机组正式具备商业运行条件。防城港项目机组采用的技术路线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同,内部收益率测算的主要参数选取也与本募基本一致,内部收益率(税后)均为9%。
本次募投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于2022年5月取得项目核准,两台机组分别于2022年9月、2023年8月全面开工建设,初步预计分别于2027年、2028年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环评审批、用地权属证书、用海权属证书、建造许可等各项审批文件并已全面开工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形。项目所涉部分配套建筑虽然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及房屋权属证书,但陆丰核电可以使用、处置该等房屋,且该等建筑物为核电项目非核心生产设施,不涉及主要生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