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008室第一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由董事长毛善君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40,915,006股,占99.8264%;反对71,141股,占0.1736%;弃权0股。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0,925,006股,占99.8508%;反对61,141股,占0.1492%;弃权0股。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也进行了单独统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