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上港集团2025年度预算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5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92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此外,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涵盖多种融资品种,有效期一年。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聘任杨海丰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审议通过《关于上港集团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听取并同意《上港集团2025年行政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