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1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两项议案:
一、关于聘任黄建良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黄建良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副行长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王伟华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王伟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副行长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