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4:00在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召开,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9,984,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524%。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包括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