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发布了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批准和授权: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况;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
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16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该日为交易日,符合相关规定。
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06%,授予价格为8.00元/股。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规定公告相关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及对象、数量、价格均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