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容敏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经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且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被提名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