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月))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198.1992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肥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与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等。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及可转债的相关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54,198.1992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并明确了回购股份的情形和方式。
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和修改章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