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相关报批事项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截至说明出具之日,交易对方之一杭州橙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标的公司16.42%股权存在质押未解除,该企业已出具《承诺函》,确保标的资产在交割时不存在质押、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本次购买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