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直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会议通知。

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闫灵喜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由董事徐滨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4名,代表股份69,919,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哈飞集团转让所持中直股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9,204,060股(98.9769%),反对619,587股(0.8861%),弃权95,700股(0.1370%)。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9,204,060股(98.9769%),反对619,587股(0.8861%),弃权95,700股(0.1370%)。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