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月))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明确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报告义务人需在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事项涵盖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重要决议,重大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开发事项(如临床试验进展、药物注册反馈等),以及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资产查封等)。报告人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信息,并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及时更新。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领导证券事务部工作。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并向证券事务部报告。报告人及相关人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