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并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流程,以及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此外,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工作,并确保其参加后续培训。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