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但不涵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等特定情形。公司风险投资应遵守法律法规,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等特定时期不得进行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除特定投资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应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内审部负责审计与监督。公司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证券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