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88名,代表股份240,585,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12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40,168,713股(99.8268%),反对253,400股(0.1053%),弃权163,400股(0.06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049,239股(93.5540%),反对253,400股(3.9189%),弃权163,400股(2.527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