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健全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拟定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的建议;可要求外部顾问提供专业报告;负责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人员的需求情况,广泛搜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选举或聘任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相关材料。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