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信息。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工作,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董事会秘书处协助舆情工作组管理公众媒体信息,密切监控舆情动态,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各部门、各子(分)公司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及时报告舆情情况。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统一宣传、积极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沟通、信息披露、法律手段等措施。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保留追责权利。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