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为816,395.2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发行价格为66.39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赛力斯将持有龙盛新能源100%股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7.44个百分点,无需支付超级工厂租金,持续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已出具多项承诺,包括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股份锁定安排等。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