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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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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何洪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2.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58,73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80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6,611,892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125,547股。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2,125,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9%。

表决结果显示,第一项议案获得99.7646%的赞成票,第二项议案获得99.7414%的赞成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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