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14:00在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1587号八方大酒店4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8日和2025年1月8日分别发布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告,载明会议时间、方式、议题、股东权利及登记事项。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平台进行。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31名,代表股份321,503,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84%,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相应系统认证。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监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