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受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通知,2025年1月13日14:30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董事长金川、副董事长张灿因故未出席,由董事马伟华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5名股东,持股2,443,143,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042%。网络投票股东800名,持股469,103,911股,占7.585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2024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2,892,493,518股(99.3217%),反对11,503,700股(0.3950%),弃权8,249,928股(0.2833%);同意2,891,149,528股(99.2756%),反对16,730,490股(0.5745%),弃权4,367,128股(0.1500%)。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