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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坐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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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报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基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34,260股,其中112.60万股已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剩余208,26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5.50元,对公司股价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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