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众鑫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
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7,075.44万元,将投资于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来宾众鑫一期)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38,000.00万元用于崇左众鑫,17,000.00万元用于增资,21,000.00万元用于借款;14,075.44万元用于来宾众鑫,7,100.00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5,925.44万元用于增资,1,050.00万元用于借款;5,000.00万元用于众鑫智造,4,980.00万元用于增资,20.00万元用于借款。
增资后,崇左众鑫注册资本增至15,000.00万元,来宾众鑫增至12,000.00万元,众鑫智造增至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严格监管。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