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持股498,65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7990%。网络投票股东共188人,持股20,127,716股,占2.171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518,429,255股(99.9323%),反对327,021股(0.0630%),弃权24,140股(0.0047%)。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777,255股(98.2554%),反对327,021股(1.6247%),弃权24,140股(0.119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