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富岭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针对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核查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核查对象为富浙战配基金、工投高新、中保投基金。

富浙战配基金为与发行人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下属企业,参与过多个IPO战略配售,具备丰富经验。工投高新同样为大型企业下属企业,与发行人拟在新材料研发、原材料供应、销售渠道拓展等方面合作。中保投基金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曾参与多个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

三家战略投资者均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配售协议,承诺认购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18个月。核查确认,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及配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