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针对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核查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核查对象为富浙战配基金、工投高新、中保投基金。
富浙战配基金为与发行人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下属企业,参与过多个IPO战略配售,具备丰富经验。工投高新同样为大型企业下属企业,与发行人拟在新材料研发、原材料供应、销售渠道拓展等方面合作。中保投基金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曾参与多个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
三家战略投资者均与发行人签署了战略配售协议,承诺认购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18个月。核查确认,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及配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