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富岭股份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包括: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这些投资者分别承诺认购金额上限为10,000万元、2,000万元、12,000万元,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12个月、18个月。战略配售初始数量为22,099,500股,约占发行数量的15.00%。
富浙战配基金、工投高新、中保投基金均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富浙战配基金实际控制人为浙江国资委,工投高新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中保投基金无实际控制人。各战略投资者均已承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输送行为。
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战略配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禁止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