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85.7208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6%。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行权价格由4.76元/股调整至4.56元/股。
本次行权需满足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等条件。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60%,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S”或“A”,符合个人层面100%行权系数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及行权价格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