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股东会于2025年1月1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晶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7人,代表股份96,188,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832%。其中,现场出席5人,代表股份94,078,221股;网络投票102人,代表股份2,110,020股。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6,053,541股,反对62,200股,弃权72,500股。中小股东同意2,305,320股,反对62,200股,弃权72,500股。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