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此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新罗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338,609,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2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38,199,257股,占99.8788%;反对361,136股,占0.1066%;弃权49,232股,占0.0146%。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291,075股,占99.4195%;反对361,136股,占0.5107%;弃权49,232股,占0.069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