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未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1,141,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17%。会议由董事杨博仁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被接受。
表决结果显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通过;选举陈美川、邓湘湘、吴启权、杨诚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丘运良、王苏生、张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陈梅、江海燕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