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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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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由董事长鲁勇志线上主持,部分董事和监事通过视频参与。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716,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12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出售控股孙公司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1,948,600股(98.6776%),反对1,495,744股(1.1185%),弃权272,460股(0.2039%)。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88,600股(51.6461%),反对1,495,744股(40.9030%),弃权272,460股(7.4509%)。

炜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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