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1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授予价格为17.3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00万份,行权价格为34.76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