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pdf)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针对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投资者核查。核查对象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4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共赢41号资管计划”)。该资管计划成立于2024年12月9日,备案于2024年12月12日,到期日为2034年12月8日,总募集金额为3,950万元,全部用于本次战略配售。共赢41号资管计划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根据核查,共赢41号资管计划的24名参与人均为超研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包括董事长李德来、董事陈宏龙、刘洪卫等。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均已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资金。资管计划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超研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424.944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63.741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共赢41号资管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即不超过642.4944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3,950万元。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战略配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