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获得金融机构回购贷款支持的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3元/股(含),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承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用途为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积极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