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史玉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8,516,983股,共129名股东(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30,356,656股,占6.479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9,395,821股,反对846,835股,弃权114,000股。计票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