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楼整层及31楼01、04单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何启强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451,465,800股;网络投票股东180名,代表股份15,435,60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 修订《公司章程》;5)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分红管理制度》。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