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投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并及时公告。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