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其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省阜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泗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审计了阜周公司和泗许公司2023年度及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的备考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620472_B01号和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620471_B01号的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目的是为收购交易相关的审批和备案,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审计目的是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编制基础编制发表意见,不对个别项目金额或附注单独发表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安永华明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监管工作函中需由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逐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