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共进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回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第一大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这些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回函日期为200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