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对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
审查结果显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伟莉女士、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宋一韬先生、吴佳慧女士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提名宋一韬先生、吴佳慧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