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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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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就海默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通过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波动、操作风险等。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如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建立投资台账、进行监督与检查等。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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